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颁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指出:专利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提升我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全面创新,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八部委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加快推进高校院所存量专利梳理盘活工作,助力2024年底前实现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促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将专利“存量”转化为创新“增量”,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全面启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从而有效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益,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和专利转化运用,中国生产力学会创新推进委员会联合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等单位拟定于2024年6月4日~6日在成都举办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提升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6月4日
培训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6日
二、培训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或天府新区(暂定)
三、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生产力学会创新推进委员会
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
成都市技术转移联盟
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
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川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府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天府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承办单位:
成都工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鸿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北京七星庞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产教融合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和风险管控、专利信息利用。
(一)最新政策解读
1.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令第769号),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2.《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第559号),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3.《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二)高价值专利布局及案例精讲
1.高价值专利布局的思维模式;
2.高价值专利布局的推进节奏及环节;
3.高价值专利的管理及运用。
(三)专利检索分析和风险管控
1.创新过程中的专利风险;
2.基于竞争策略的专利分析工作;
3.技术创新点的专利检索策略与流程;
4.专利侵权风险的判断与规避;
5.创新过程中的专利风险检索与规避实操案例。
(四)专利信息利用来提升专利布局质量
1.基于创新需求的专利检索策略;
2.主要竞争对手的检索和筛选;
3.主要竞争对手的布局分析;
4.基于专利情报的策略制定;
5.专利信息提升专利布局质量的实操案例。
第二模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用及激励机制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模式与方法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新政策、典型模式;
2.职务科技成果赋权;
3.高校与科研机构专利梳理与盘活;
4.高职院校如何通过成果转化提升发展路径;
5.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要点及案例分析;
6.专利开放许可、转让、技术作价入股案例分析及产学研合作;
7.技术转移合同签订技巧;
8.技术供需对接及重点产业技术现状概述;
9.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案例分享。
(二)专利及科技成果评估
1.专利评估及专利申请前评估;
2.科技成果评估标准与方法;
3.科技成果评估案例及技巧。
(三)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
1.科研人员激励的政策与机制;
2.科研人才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及激励;
3.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操作流程;
4.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实务。
六、培训费用及师资
培训费:3200元/人(含专家授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会前汇款优惠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授课讲师来自全国重点科研院校专家及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专家库、高校教授、行业领域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等,为开展培训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保障。
七、报名方式
1.报名培训学员请填写《报名回执单》(见附件),发至1183752994@qq.com邮箱,并添加会务负责人微信何老师(18381767767)进培训交流群。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班人数限定在80人以内,按报名先后顺序招收学员,额满为止。
2.微信报名:请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八、联系方式
何老师:18381767767
郑老师:13008125030
九、其他说明
培训结束,学员需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可以获得由中国生产力学会创新推进委员会及成都市技术转移联盟颁发认证的结业证书。证书可以作为科技行业职称参考条件之一、本人从业水平证明之一,也可用于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证明之一。
培训结束,学员可与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签订技术经纪人合作协议,签订者可免费或优惠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技术发布、交流等活动,参与交易中心的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兼职取酬。
附件1:参训回执表
附件2:培训证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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